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长春肿瘤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塑钢窗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肿瘤医院塑钢窗更换
2.2 工程地点:硅谷大街与蔚山路交汇
2.3 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一
2.4 计划供货安装期限:计划供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须于 2023 年 9月 30 日前完成安
装工作) (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
为准) 。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制造、安装质量标准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3.2.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2 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3.2.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3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项目服务所在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
纸质版送到甲方所在地
开标方式
5.1项目服务所在地,开标时间为:2023 年 08 月 28日 08 时 30 分。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话联系。
其它事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招 标 人:长春肿瘤医院
联 系 人:刘彦萱
电 话:17790071183